一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辦理條件:
(1)身份證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。
(2)填寫《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》一份;
(3)特殊困難群體(建檔立卡貧困人口、農村低保對象、一二級殘疾人、農村計生“兩戶”、特困人員)參保,同時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;
(4)辦理時限:要求社保機構應通過數據比對等方式,對參保申請進行審核,并自收到參保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審核結果。
二、居民養老保險注銷登記:
(1)身份證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。
(2)填寫《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注銷登記表》一份;
(3)特殊困難群體(建檔立卡貧困人口、農村低保對象、一二級殘疾人、農村計生“兩戶”、特困人員)參保,同時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;
(4)辦理時限:要求社保機構應通過數據比對等方式,對注銷申請進行審核,并自收到注銷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審核結果。
三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:
參保人員須持戶籍關系轉移證明、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料,到轉入地村民(社區居民)委員會提出城鄉居保關系轉移申請,填寫《山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》(以下簡稱《轉移申請表》)。轉入地村級協辦員負責檢查其提供的材料,于當月20日前將《轉移申請表》及有關材料上報轉入地街道(鄉鎮)服務所。轉入地街道(鄉鎮)服務所初審無誤后,于當月25日前將《轉移申請表》及有關材料上報縣(市、區)城鄉居保經辦機構,由縣(市、區)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將有關信息及時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。